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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如何助力中国农业(附模式与路径)(2)

时间:2021-08-17 17:11人气:来源: 农业行业观察

1.投资规模农业。投资规模农业,即投资者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大片土地,進行大规模经营。根据农业部的“分区政策”,投资规模农业属于“黄区”,投资受国家监管,因为涉及农民、土地较多。如平昌县招商引资引进成都翼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建设集有机蔬菜种植及加工、冷链物流为一体的富硒有机生态种植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发展蔬菜产品。


2.投资农产品加工业。随着初级农产品的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把目光移到了农产品深加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属价值。根据农业部的“分区政策”,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属于“蓝区”,是国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2016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3.投资休闲观光农业。物质生活的丰富促使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城市的压力让人们在闲暇之余期望到农村享受自然风光,因此投资者也将休闲观光农业作为一大农业投资领域。同时,随着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生态环境。运用高科技打造现代农业,也能够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根据农业部的“分区政策”,投资生态园建设属于“绿区”,是国家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具有部分公益职能。1995年,黑马集团承包了1000亩盐碱地,建起了养殖场,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种植了观赏苗圃,建起了生态饭店,每逢周末、节假日,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亲近大自然。不仅给黑马集团带来了很好的收益,而且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二)按投资参与主体


1.资金+政府+农户。为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增加农村人口就业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国家政策越来越倾向于农业,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业补贴、减税等支农惠农政策,同样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企业给予一定优惠。在2016年12月底,发改委、农业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农业领域合作,即PPP模式。如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系统工程,2010年10月,大理市以BOT(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引进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公司,投资4.2亿元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012年6月,引进重庆耐德新明和公司,建设10座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采用承包、租赁等方式,将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推向市场。


2.资金+公司+农户。这一模式是社会资本与当地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签订相关合作合同,或者购买企业股份等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的农业经营化管理。在这一模式下,龙头企业具有相对成熟的运作方式、经营方式,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经济带头作用,社会资本选择这个农业投资模式所面临的风险较小。同时,这种产业化带动模式,对现代农业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如遂宁市的金华清见公司,实施10万头野山猪的寄养工程,公司统一提供猪仔、防疫、技术服务,到时间统一收购销售。


(1)运行机制。在这种模式下,社会资本与龙头企业合作,与散户签订经济合同,进而开展产业化生产,社会资本减少了寻找散户的成本。社会资本合作的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这类企业有完整的生产线与运行模式,社会资本的投资主要增资扩大规模。另一类是服务型的中介公司,企业提供相关技术与产品标准,通知给下面的农户生产,然后公司回收,统一销售。


(2)利益分配。在这一组织模式下,若社会资本与龙头企业合作,根据签订的合作合同,进行利益分配;若社会资本收购龙头企业,则不存在利益分配问题,同时,散户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共同约定到期利益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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