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五税两费缓缴再延长4个月

时间:2022-10-10 19:33人气:来源: 天津日报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在缓缴期限届满后延长4个月,这意味着我市上述企业原应于今年9月起缴纳的缓缴税费,将延长至明年1月至5月补缴入库。

去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出台政策,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今年2月,对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第四季度的缓缴税费再次延缓半年缴纳,同时还延缓了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时间也为半年。

记者从天津市税务局获悉,今年前8个月,天津市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已累计为3.8万余户纳税人办理缓缴税费78.5亿元。

天津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须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五税两费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天津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本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