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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成

时间:2023-12-14 18:12人气:来源: 光明日报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笔者 鲍聪颖 池梦蕊)为落实“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求,支持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

同时,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还通过了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自律决议,更好地支持北京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按照决议,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也将调整,按1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为4.2%。

适时调整优化政策 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近期,国家层面出台了明确首套房贷“认房不认贷”、降低房贷最低首付比和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对居民换购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一系列政策。

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谈及房地产市场时,首次提出,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个月后,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各城市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继‘认房不认贷’后,此次再次调整相关政策,既是落实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也是适应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目的就是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成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普宅35%、非普宅40%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普宅60%、非普宅80%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

据了解,此次调整前,北京市的政策是,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均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具体而言,个人购房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个人购买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80%。

可见,此次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了居民购买住房的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2月15日起新发放房贷利率最低4.2%

笔者了解到,此次调整的是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从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即: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

央行最新公布的11月份LPR报价,5年期以上LPR为4.2%。按此计算,城六区首套房、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4.3%和4.8%;非城六区首套房、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4.2%和4.75%。

据悉,各银行应根据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政策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

最长贷款期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

取消房价过快上行阶段北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以贷款金额100万元、利率4.2%(当前最新一期五年期以上LPR)为例,期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可以少还499元,减轻每月还款压力,释放消费潜力。

此外,笔者获悉,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长贷款期限也同步进行了调整,相关事宜可咨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优化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认定不再看总价

此次优化的另一内容,就是调整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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