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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启航”支持三类创业培训

时间:2023-09-22 16:39人气:来源: 经济日报

原标题:“创业启航”支持三类创业培训

  本报笔者 代丽丽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市开展创业基础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培训3类培训,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等,以及在本市注册12个月内的新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的创业者等,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由人力社保部门提供补贴的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

  ■三类培训精准帮扶

  “创业启航”培训分为创业基础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培训3种类型。

  其中,创业基础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主要针对本市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将通过开展创业实训和网络创业实践,提升其创业能力,帮助他们顺利走上创业道路。

  创业菁英培训主要针对在本市注册12个月内的新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的创业者等。通过成功创业经验分享和个性化辅导等培训形式,提升其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成为定点机构可获补贴

  本市鼓励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积极申请成为定点创业培训机构,提供优质创业培训服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通过市人社局信息化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质材料。

  其中,创业基础培训定点机构由各区人社局负责认定,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培训营定点机构由市人社局负责认定,并分别按培训项目的实施技术要点组织开展培训。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完成创业培训,且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基础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2000元/人次;创业菁英培训营1500-2500元/人次。

  ■将严查骗补贴行为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全过程监管享受补贴的直播培训、自有课录播培训、线下培训等。区人社局将按照培训课时10%的比例抽查直播课程;对自有录播课程,要求培训组织方存储课程视频,并定期将信息数据传输到市人社局管理平台备查;对线下培训,要求培训组织方每完成1课时培训后上传10秒钟培训现场视频至教学平台,并录制培训全程视频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持续加大培训抽查核查力度,严防冒领、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培训组织方或教学平台方服务质量较差、存在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将从培训组织方或教学平台名录除名,并纳入黑名单,不允许再参与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补贴性培训,并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报人社部备查;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责编:鲍聪颖、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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