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北京非住宅房屋征收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2-07-26 09:21人气:来源: 人民日报

原标题:非住宅房屋征收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笔者 鹿杨)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统一了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标准,明确无论征收什么性质的非住宅房屋,评估时应坚持房地一体,房屋用途统一与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相对应,解决了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随着城市建设加快,一些老旧厂房、低效产业逐渐退出,在非住宅征收评估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显现。《通知》表示,非住宅房屋对应本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以解决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与此同时,《通知》规范了未登记、规划用途调整的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处理方式。其中显示,已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改变原用途符合当时市级政策的,可以进行用途调整。补偿时,按应补缴地价款额度扣减相应房屋评估价值。若被征收人提供补缴相应地价款手续,则不予扣减;对于未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时,应扣减房屋评估价值的15%。如同时改变用途,比照前款再扣减房屋评估价值的25%。

  《通知》提出,征收非住宅房屋,一般给予货币补偿。具备存量非住宅房屋和安置房产权调换条件的行政区,可结合被征收人诉求,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产权调换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对符合区域功能定位、规划控制及产业发展等要求的,优先进行同用途房屋产权调换;对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规划控制及产业发展等要求的,优先给予货币补偿,经协商,也可按产权调换方案给予不同用途的其他存量非住宅房屋和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


(责编:鲍聪颖、高星)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人民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标签: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