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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法院建立覆盖立案到执行全过程协作机制(2)

时间:2022-01-09 10:00人气:来源: 光明日报

  2020年春节期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面临冻结到期,其中涉及河北省邯郸市和邢台市两地23个银行账户和50多套房产。2月10日,北京高院执行局向河北高院执行局发出一份协助执行委托函,提出需要邯郸、邢台两地法院在2月12日到期前协助续冻23个银行账户。

  “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如不及时采取续行查封冻结措施,可能存在资金转移的重大风险,将对申请执行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河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李振洪说。

  时间紧,任务重。收到委托函后,河北高院执行局迅速启动京津冀执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紧急安排部署,线上指挥调度。对于开门营业的银行,派出执行人员采取全程无接触的方式一次办结;对于暂停营业的银行,提前与银行负责人沟通,约好时间一次办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邯郸、邢台两地法院最终采取了分组执行的方法,于2月12日完成所有续行冻结账户工作,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京津冀三地执行联动始于7年前。2015年3月,京津冀三地高院共同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明确了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随后,三地毗邻的19家基层法院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执行办案实现“同城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携手挖掘立审执协作上的合作深度,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健全跨域系列案件裁判标准统一、疑难案件会诊等机制,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开辟新的司法协作增长点,为京津冀发展解难点,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亮点。”河北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鲍聪颖、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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