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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来了!北京药监局发布网购化妆品六点消费提示

时间:2021-11-10 15:45人气:来源: 经济日报

随着互联网销售模式快速发展,化妆品网络经营已成为化妆品零售的主要方式。“双11”期间,为保障广大爱美人士用妆安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

选择正规渠道

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网络卖家购买化妆品,正规网络卖家应主动公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并在其网店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售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核实产品“身份”

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要选购化妆品,购买化妆品前应提前做好“功课”,谨防将消毒产品、儿童玩具、医疗用品等产品当作化妆品误买误用。在购买化妆品时,消费者可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确认是经过备案或注册的正规化妆品后,再进行购买。

认准中文标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进口或者国产化妆品,无论规格大小,即使是最小销售单元,都应当有中文标签。化妆品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注册证号、企业的名称地址、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在购买前,消费者应先查看是否有中文标签,不购买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完整的化妆品。

警惕虚假宣传

化妆品与药物不同,只是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化产品,不具有医疗作用。凡是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的,或是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的化妆品,消费者都应保持理性和警惕,切勿被商家的文字把戏忽悠。

慎购儿童化妆品

儿童皮肤具有与成人不同的生理特点,娇嫩易损。儿童化妆品功效并非越多越好,而是应着重于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能够满足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

提高维权意识

消费者在网购化妆品时,要注意保留有效证据,如电商宣传页面截图、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等,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发现网购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向电商平台反映,同时拨打12345投诉。


(责编:鲍聪颖、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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