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法保障外卖骑手等劳动者休假权
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亟需法律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建议,通过立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其中,应对劳动者的最长工作时间、休假权等最低限度权利作出规定,明确超过最长工作时间,平台就不得派活下单。
在数字时代,网约车平台、外卖平台等共享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汤维建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着有就业无门槛、有劳动无单位、有上班无下班、有报酬无工资、有伤残无工伤、有风险无保险、有问题无监管等难题和困境。
“新的劳资关系模式需要新的保护。”汤维建建议,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权益保障法),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权益保障法与《劳动法》等法律之间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无规定时,可以适用一般法规定,从而在法律体系上使权益保障法与《劳动法》等法律实现无缝对接和协调衔接。
汤维建建议,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低限度的权利清单。一是最长工作时间的权利保障,超过最长工作时间,平台就不得派活下单。二是休假权,法定节假日平台从业者享有带薪休假权,该薪水可以根据其平均劳动报酬计算取得。三是获得最低劳动报酬权,可根据国家和区域的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参照平台的平均报酬水平加以确定。四是获得社会保险权,工伤保险费应当由平台强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由平台和劳动者共同分担保险费用。同时要设计与劳动关系脱钩的社会保险项目,突破以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的传统社会保障参与渠道,增加劳动者直接参保的社保模式。除此之外,还应保障劳动者组建和参加工会权及其他必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