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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办法》的制订工作,同年11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办法》已经印发,将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办法》包括总则、申请与获取、利用与反馈、成果标注与权益分享以及附则等共5章24条,明确了国家级库(圃)作为资源共享分发的主体必须履行的职责,规范了资源申请获取的条件、程序、数量和具体要求,建立了资源利用反馈和利益共享机制,同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持有的国家尚未保存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国家级库(圃)交存并向社会提供共享利用。
“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对农民育种家如何从国家级库(圃)申请共享资源作出单独规定,确保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能实现资源共享。为配合《办法》实施,同步开发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申请者可以快速查询相关信息,并通过网上便捷申请,提高了资源分发效率。”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负责人说。
重点做好三件事将措施落到实处
公布可供利用种质资源目录,出台《办法》,上线信息系统,只是在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上迈出了第一步。
如何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指导,把服务做到位,把工作落到实处,推动这些措施真正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要重点做好三件事。
一是加快推进资源登记。制定激励性措施,鼓励将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手里保存的资源信息汇交上来,集成到统一的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上,实现信息共享利用。
二是深入推进资源精准鉴定。依托优势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搭建一批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平台,构建全国统筹、央地协同、科企合作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把基因信息搞清楚,把高产优质、抗逆抗病等优异性状挖掘出来,为育种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信息。
三是加大资源展示推介力度。开展优异资源集中种植展示活动,让育种者在现场对资源有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期间,开展种质资源科普日活动。遴选发布优异资源和资源转化典型案例,推介好资源,讲好资源故事。
责任编辑:关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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