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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改革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到了“身份证”。2018年11月,农业农村部首次为10个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明确减免改革过程中相关契税、印花税,降低改革成本;会同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文件,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银行开户等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超过34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登记证书。
“红本本”变出“红票票”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产业经济室主任刘长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突出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经过多年积累,不少地方的集体经济发展了,形成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明晰归属、完善权能、盘活整合、创新机制,这些资产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基于此,中央提出,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通过清产核资可以看出,从资产构成看,全国有3.1万亿元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预期可带来收益的厂房、商铺、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超过1万亿元。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资源共有15.5亿亩,其中,有36%对外出租经营或投资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全国已先后开展了四批改革试点,各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已经覆盖到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此外,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改革试点实现省级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各地在改革中注重探索创新,破解改革难题。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县或地市为单位统一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在明确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将具体认定标准交给群众商议;坚持分类推进实施,改革主要针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方式形成了一些资产,这些地区也根据情况变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1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超过6亿人。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盘活了集体资源资产。基层干部说,改革把集体家底摸清了,把谁是成员搞清楚了,把集体和农民的关系理清楚了,农民手里的“红本本”变出了“红票票”,这是实实在在的成果。
责任编辑:关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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