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3)

时间:2021-04-29人气:加载中...

霍学喜:随着农户快速分化,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为主的农业经营体系将成为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基本模式,也必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质量、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建议建立基于产业链的社会化分工与专业化合作的治理模式。首先,依托农业产中环节,按照“发展适度规模农户经营体系—适度规模农户进入专业化合作机制规范—构建农产品生产规模经济化体系”路径,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体系;其次,依托农业产前环节的要素、技术、服务供给,构建专业型、综合型行业组织,营造规模经济环境;再次,依托农业产后环节,围绕农产品贮藏、加工、物流、营销等方面,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后供给体系;最后,形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的产业制度与政策。


建议强化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各类资源的产权制度,营造有效的农业信贷、保险市场环境,激励农业金融机构创新。在农业经营适度规模化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构建高效的农业风险治理制度。以健全农村社保、医保制度为关键,重视破解制约农村要素流转、流动的结构性问题和制度性壁垒,为农村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奠定基础。


建议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在统筹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标准(如企业标准、合作社标准等)、行业标准(如农机协会、种子协会、苗木协会标准、灌溉协会标准等)、政府最低强制标准(如涉农国标系列)关系基础上,逐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准入监管制度。


孔祥智:实践中看,农民合作社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核心主体。但当前规模较小,科学技术水平比较低。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超过220万家,平均规模很小,只有50人左右。因此,必须在单个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于资源条件、成立动因不同,联合社的发展类型也存在差异,既有单一品种联合的,也有多品种联合的;既有沿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的,也有跨领域跨区域联合的;既有纯合作社自发联合的,也有农业企业成立合作社牵头联合的。应根据各地农民扩展市场的需求,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有关联合社的规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


许竹青: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以加强科技服务能力、提高科技服务质量为导向,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更好地扩散到田间地头。


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解决思路。当前,加强数字农业创新应用成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发展的“关键一招”,涌现了不少成功案例。例如生产托管类的农业高科技公司通过建立生产数字化模型,实现智能化开方,为种植者提供标准化种植方案,实现生产节本增效。数字技术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应用,可将农业前沿科学知识及农业要素状况系统反映到模型中,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持下,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直接转化为农业决策,带来农业知识传递与扩散的重大变革。


加快数字技术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应用,要注重顶层设计。现阶段的发展重点应围绕区域性的农业产业开展试验示范,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服务创新,促进农业知识经验传承的显性化,形成区域性的、行业性的农业要素数据模型,通过数字技术前沿创新提供区域性的、本地化的具体方案推动农业科技服务创新,通过服务带动小农户间接走上数字农业发展道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要发挥合力,特别是要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农业科技前沿,助推技术融合,带动小农户发展,加快实现数字技术对我国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造,为持续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关轩轩

来源: 经济日报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经济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标签: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振兴 客运 利率 主任 接近 林草 500亿元 备耕 两强一增 专访 冰雪运动 舟山市 总面积 中小学生 商户 中国特色 300个 北京 直击 常年 换新 博士 农民工 外业 23日 艺术 外国 回应 常见 5个 游园会 复合 提升 寄递 耕种 华丽 护航 美景 培训会

Copyright 新农村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