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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临期食品规范管理提升行动

时间:2022-10-25 10:59人气:来源: 新农村客户端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鄂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出台工作指南、明确管理规范、强化行政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等“四项措施”,开展临期食品规范管理提升行动。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本次行动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督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

部署推进临期食品提升行动工作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鄂州市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工作指南》,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进行界定,制定指导标准,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更加严格的临期食品管理标准。

在公众监督方面,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销售者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对以原价、折价、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采用遮盖、模糊、极端缩微字号等方式隐瞒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据了解,截至目前,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鄂州市50家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超市、商场统一建立了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区)公示牌。

开设临期食品专区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加强培训和考核,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该局指出,对尚未售出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销售者应当及时予以销毁,不得退回食品供应商,不得用于食品生产,不得以修改保质期或调换包装等任何方式重新销售。

检查现场

为加强督促检查、压实监管责任,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措施、明确推进时间、列出任务清单,督促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自查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据悉,下一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相关工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农村食品销售者“四有”(有证照、有形象、有票证、有自查)规范全覆盖巩固升级行动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切实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记者胡毅、通讯员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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