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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武汉市蔡甸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时间:2022-09-14 15:36人气:来源: 本站

“虽然今年武汉的夏天干旱少雨,但是补种的几棵香樟树,都成活了。”9月13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以下简称“蔡甸区分局”)对“5.12”京珠蔡甸段车辆事故现场生态复绿修复现场进行回访,只见香樟树郁郁葱葱,生机盎然,完全看不出这里曾发生过一起化学品燃爆事故。

原来,2年前,京珠高速蔡甸段车辆事故导致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后,蔡甸区分局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了化学品带来的次生污染。同时,该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蔡甸区分局聘请武汉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介入案件,对环境污染成因、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等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评估,形成科学合法的鉴定报告,为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同时,该局实施全过程法律咨询,为生态环境损害案的相关各方均提供法律帮助。

2021年4月7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磋商会,蔡甸区分局与相关单位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赔偿金额为48.8万元。

赔偿不是终点,恢复生态、守护环境才是最终目的。蔡甸区分局随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京珠高速蔡甸段车辆事故生态环境事故损害鉴定评估意见》,对事故现场进行补种香樟树和常春藤等绿植进行生态修复,于2021年10月通过验收。为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该局还建立生态修复回访制度,委托生态绿化公司对补种的苗木后期进行维护,并定期进行回访。

近年来,蔡甸区扎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中办、国办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蔡甸区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任务列入全区改革任务清单,由蔡甸区分局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改革工作情况,全面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到实处。

蔡甸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排查工作机制,多方排查适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力度, 坚持“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让制度长出“牙齿”,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讯员沈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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