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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党建引领移风易俗出“新”规

时间:2024-04-07 16:18人气:来源: 吕梁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罗丽) 建设文明乡风,移风易俗是关键。近日,交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交城县深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二十条措施(试行)》,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除旧革新、成风化俗作用,切实整治“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炫富攀比、铺张浪费、随礼泛滥”六大顽疾,持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十条措施要求,乡镇党委要争当移风易俗桥头堡,规范推进标准,强化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奖惩,发挥乡镇党校主阵地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移风易俗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村(社区)党组织要争当移风易俗施工队,引导群众签好承诺书和倡议书,规范红白理事会常态化运行,合理设置移风易俗红黑榜,选好管好用好红白理事会“总管”队伍,探索建立“文明积分超市”,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多样化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新时代文明新风理念,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落到实处。各级党员干部要争当移风易俗急先锋,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移风易俗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行移风易俗相关政策;“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包联群众,带领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到包联户家中谈心谈话;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作出表率,形成摒弃陋习、共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画好移风易俗同心圆。组织部门要把遵守移风易俗规定、践行文明新风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宣传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县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立足自身职责,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抓好“六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县直机关单位要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承诺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移风易俗相关政策精神,严格红白事宜报备制度,加大模范先进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力度,树立新风标杆,督促机关干部在纠歪风、树新风上走在前列,让文明新风浸润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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