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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散煤污染 从我做起——致榆中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24-10-17 12:46人气:加载中...来源: 榆中发布微信公众号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随着气温变冷,散煤的燃烧使用正悄悄地威胁着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散煤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形成雾霾,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环境和空气质量;散煤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危害,引起多种疾病,特别是冬季用煤高峰期,高硫、高灰、低热值的散煤更是人们的“心肺之患”,散煤污染治理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权益。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持续改善榆中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兰州蓝”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各乡镇依法履职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散煤治理攻坚行动,在此,呼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争做散煤禁燃行动的宣传者。“同呼吸,共命运”。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要自觉提高生态环保意识,了解散煤燃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散煤管控措施和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号召大家自觉抵制劣质散煤燃烧,坚决做到不卖、不买、不用劣质散煤,对散煤燃用行为带头劝阻、制止,倡树良好的绿色低碳行为习惯。

二、争做散煤禁燃行动的践行者。践行绿色生活,呵护共同家园。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要主动使用清洁能源,自觉不生火炉、不烧半烟煤及劣质煤。已实施“双替代”的区域要做好电、气取暖设备维护,确保用得上、用得好,严防散煤复燃;暂未实施“双替代”的区域,要通过购置优质无烟块煤、洁净型煤等方式确保温暖过冬,杜绝劣质散煤燃烧;在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暂时覆盖不到的区域,要积极燃用清洁煤炭。

三、争做散煤禁燃行动的监督者。全民参与,人人有责。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发挥“主人翁”及“监督员”作用,以身作则、踊跃监督,及时劝阻燃用散煤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采购、囤积、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及时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散煤燃烧带来的巨大危害,不仅是一场对当下的警告,更是为我们未来的生存环境敲响了警钟,需要居民、企业和政府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推动可持续的取暖方式,减轻对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威胁,感谢您的支持!

榆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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