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2)

时间:2022-01-27 10:10人气:来源: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2021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阿拉善左旗巴彦霍德嘎查王某某种植的温棚韭菜开展监督抽查,检测发现韭菜中氯氰菊酯和啶虫脒残留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王某某在韭菜生产过程中使用过农药啶虫脒和高氯·甲维盐(含有4.5%氯氰菊酯成分),案发时虽已经超过安全间隔期,但其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等规定使用农药。阿拉善盟农牧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玲信养殖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鸡蛋案

      2020年11月,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伊春市玲信养殖场开展监督抽查,在该养殖场销售的鸡蛋样品中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该养殖场负责人主动承认其妻子在喂养蛋鸡过程中添加了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涉案批次鸡蛋2080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3月,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伊春市玲信养殖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9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贵州省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贵州远大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生产检出停用药物氧氟沙星残留鲟鱼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在贵州远大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的鲟鱼产品中检出停用药物氧氟沙星,经复检仍不合格。荔波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查,涉案的31号成鱼池商品鲟鱼自农业农村部抽检后未售出,无违法所得。2021年7月,荔波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监督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的866公斤鲟鱼产品予以销毁,依法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标签: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