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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3)

时间:2021-03-11 18:05人气: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一)加强宣传推广。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要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同建设质量强国。 


(二)广泛开展动员。要积极动员各地区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中国质量奖。积极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参评,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参评,促进质量管理交流互鉴和质量合作发展。积极引导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先进典型组织和个人参评。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初审工作,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第四届 中国质量奖评选。


(四)严守工作纪律。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中国质量奖监督分委员会将对评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中国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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