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7)

时间:2021-04-20 09:56人气:来源: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二十八)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30%,且计提数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分别达到50%以上、不低于8%。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高质量项目开发储备。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保持农村商业银行等县域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推进银行保险等金融基础服务“村村通”试点。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推进保单质押、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活畜禽抵押等贷款业务。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因地制宜推动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支持。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十九)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和风险防范。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水资源资产化改革。着力推进益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与改革试验。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

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年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实行分类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督查。总结推广各地乡村振兴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标签:

本类导航

本类推荐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