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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置方案11月起超标车上路将处罚

时间:2021-07-26 11:59人气:来源: 光明日报

人民网北京7月26日电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为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7月26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在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委)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推进落实,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担共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指导,打通合规车辆市场供应、超标车辆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各区压实属地责任,组织街道、乡镇扎实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以旧换新”更新置换合规新车

根据方案,贯彻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合规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

为有序开展车辆置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完善预约登记制度,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此外,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引导重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报废旧车

在完善车辆回收机制方面,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统筹再生资源、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回收网点,筛选有意愿、有资质的企业名单推送到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并对外公示,确保信息对称、渠道通畅。各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开展淘汰车辆回收,重点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不进行置换的淘汰报废旧车。

严密组织拆解报废方面,北京市商务局负责动员、协调车辆拆解厂家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设施,定期对执法查扣车辆进行分类和无害化拆解处理。各区政府负责对属地集中清理的“僵尸车”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车辆拆解厂进行报废拆解。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中指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政府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场地),合理调配停放场地,满足报废车辆回收和停放需求;组织街道、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形式,发放一定奖品换取居民意图弃置的旧车,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各区政府按照首都环境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检查和执法,按规定时间公示后及时清理“僵尸车”。

11月起超标车上路将扣留、处罚

11月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同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建立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处置应急预案,确保淘汰车辆及时妥善处置。各区政府建立“僵尸车”清理应急预案,避免淘汰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


(责编:孟竹、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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