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移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大兴两居民均被罚款500元

时间:2021-08-03人气:加载中...

原标题:拒绝移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本报讯(记者张宇)8 月 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7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记者8月2日从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因拒绝从高层住宅楼单元门移走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两名居民分别被罚款500元。

自8月1日《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成立8个检查组,全方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检查指导工作。

各检查组走进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对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巡查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逐一开展检查。同时,采取入户宣传和张贴海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在一处高层住宅小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共发现两起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内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立即与物业管理和车主沟通,告知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隐患问题和火灾风险,并要求车主立即将该车辆移出公共区域。

但在“回头看”时,两位车主均提出不同理由拒绝移走车辆。针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整改行为,根据《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法人员对两位当事人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每人被罚款500元,并责令当事人将电动车移至集中停放区域。

下一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发力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工作,对发现问题将采取劝导、执法相结合,切实提升单位及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降低火灾风险,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责编:孟竹、鲍聪颖)

责任编辑:关轩轩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央视新闻客户端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标签: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错峰 通风 稳妥 部分地区 潼南 综合利用 玉米 6人 林草 看好 乡村 青少年 考核 供应量 民企 国际人才 厂房 服务 客流量 天桥 抢占 河北 推进 病例 启动 二季度 准备工作 总站 运行 工作 中小学生 禁渔期 四川 舟山市 行为 论文 管控 丰收 来看 舌尖

Copyright 新农村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