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

时间:2021-01-22 18:24人气:来源: 经济日报

  本网讯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监管职责,压实责任、严厉整治、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无论冠以“××剂”的名称,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三年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三是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对发现养殖者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依法查处或公布可能有质量安全风险的警示。 

  《通知》强调,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积极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水产养殖者在相关方面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经济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