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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猪十条”稳定生猪生产,做好猪肉收储准备(2)

时间:2021-07-10 17:40人气:来源: 中国农网

进一步稳定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加大信贷投入,着力满足猪肉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合理资金需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做好对生猪养殖主体特别是自繁自养农户的担保支持,维持对生猪养殖项目0.5%的低担保费率,持续对展期、续贷的生猪养殖主体提供稳定的担保,切实做到应担尽担。将屠宰、加工以及冷链物流等生猪全产业链环节纳入担保范围。财政要支持各地采取贴息、担保、分险等方式,降低生猪生产主体购买饲料、良种母猪、仔猪等生产成本。

进一步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对符合政策、自愿投保的养殖户,做到愿保尽保。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养殖场户及时足额理赔。加快落实育肥猪价格保险中央以奖代补政策,省市县按《四川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细则》要求,逐级配套财政资金。健全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在各地赔付率过高时适当提高保险费率,增强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赔付率较低时稳步降低保险费率,减轻养殖户保险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财政补贴,提高保险金额。

进一步落实环保及用地扶持政策。抓紧完善新建规模猪场环评、用地等手续。继续实施生猪养殖项目告知承诺制试点。科学合理推动养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全面落实“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每年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要求,优先保障生猪产业用地需求。乡村振兴先进县的30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和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用于生猪等乡村一二三产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生猪生产情况与市县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挂钩。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是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又要是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指挥长,要定期研判生猪生产形势,切实履行对本地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的主要责任。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经信、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全力抓好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各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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