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政务动态

新农村网_新农村客户端

当前位置:

重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时间:2022-01-04 15:20人气:来源: 重庆日报

2022年1月1日起
重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2021年12月30日,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进行了解读。按照《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此次调整,旨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该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2%提高到75%;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记者 李珩)

版权声明:

原网页已被新农村转码收录,版权归文章来源方: 重庆日报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如因版权和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30日内与新农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新农村网不负责任。

服务邮箱:4834222#qq.com(请将#替换成@)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标签:

热门标签